公司办公室是协助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公司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公司、公司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公司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各部门、分公司和其他有关单位请示公司的公文办理。
四、负责公司值班工作管理;,协助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负责公司的公务接待工作,协助安排公司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
六、负责公司领导信函的接收转发工作。负责为公司领导提供重要信息。
七、负责公司公文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档案的归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公司营业执照检验、公章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公司后勤保障及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含食堂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
十、负责公司保安管理和公司保卫工作(公司所在辖区内)。
十一、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和信访接待工作。
十三、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规范员工办公行为,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间内,严禁穿超短、超薄、露胸、露腰背的衣服(裙)。
二、上班时间内,严禁穿背心,短裤和拖鞋。
三、严禁在公司办公区内大声喧哗和使用不文明语言和动作。
四、严禁跨部门指责和训骂员工。
五、严禁在公司大厅、走廊、停车场、食堂等公共区域内吸烟。
六、严禁在公司大厅、走廊等公共办公区域用餐。
七、严禁在公共区域乱丢果皮纸屑及烟头。
八、严禁在公司A座楼前、后台阶上蹲座置留。
九、严格损坏标识牌、贴画、宣传单(板)等。
十、严禁与同事发生冲突、打架斗殴、伤害他人。
十一、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加强管理,规范管理人员因公外出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在工作期间因公外出须到办公室备案,说明外出人数、时间、事由、地点、预计返回时间。
二、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回到公司后,及时通知办公室销假,如当日不能回公司时,要打电话说明情况。
三、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因私离京(含周六、日)须事先向总经理请假,批准后执行。
四、办公室发现未及时通知的情况,需主动询问有关人员并登记在案。
一、公司公务车管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的原则,归口管理由公司租赁分公司负责。车辆技术管理由车辆管理部负责。
二、各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及各部门、分公司一把手,自正式任职之日起,作为工作待遇,由公司统一配备公务车。
三、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研究决定,确需配备公务车的由公司统一配备。
四、公司办公室所属公务车队,作为公司专项服务的单位,原则上不受理其他部门或单位日常业务用车任务。各部门、分公司业务用车由本部门一把手根据本单位公务车情况自行调整。
五、相关部门或单位因工作需要配备公务车时,由各单位向公司总经理申请报批。
六、公务车油耗标准及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务车使用期间,车辆维修保养费、停车费等车辆在使用人使用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非使用人期间发生的费用,使用人不需承担。
八、因工作原因等需要调换配公务车辆时,交车人须负责自交车之日起10日内,将该车在其使用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等处理完毕。
九、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为公务车检查日,由公司办公室组织专人对车辆外观、卫生、行驶公里等进行统一检查、记录。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检查的,须提前向办公室备案,安排检查时间。
十、公司原享受车贴自购车辆的管理干部,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可按下述方式自行选择:
(一)、公司按原车首付比例支付车辆首付款及购置费等车辆购买时个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其它在使用人使用期间所发生费用由使用人承担。车辆由公司收回,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司另行配备公务车。
(二)、车辆所有人,继续享受每月车贴至60个月满,车辆所有权归购车人自有,符合条件的,公司另行配备公务车。
(三)、如继续享受车补,则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原自备车辆的管理干部,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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